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6〕9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豫政办〔2016〕6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为主线,以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作用,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着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进一步转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水平,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二、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
监督范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厅机关相关各处室,厅属相关各单位。
问责对象:上述部门和单位中“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问责的重点领域和事项
(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方面。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督促检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核实工作中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
1. 消化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重点督促检查促进农民进城购房、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发展成品住宅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责任处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2. 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工作。一是督促检查规划体系完善情况,年底之前是否完成规划期限到2030年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二是督促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八项工程进展情况:海绵城市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公厕建设提升工程、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供暖工程、道路交通畅通工程、管道燃气延伸工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三是督促检查改进城市管理,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城市精细化、规范化、数字化、法治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目标:省辖市全部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省直管县(市)、县级市和中原城市群核心圈各县基本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责任处室:城乡规划处、城市建设处)
3. 推进保障房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工作。督促检查保障房建设和棚改货币化安置持续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目标: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36万套,基本建成15万套;房地产开发投资5100亿元以上,增长6%左右;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以上;建筑业总产值8500亿元左右,增长5%以上;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创建20个左右镇、100个左右村美丽宜居乡村示范。(责任处室: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村镇建设处、建筑管理处、科技处)
4. 重点改革发展任务推进工作。一是督促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开展情况,是否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方案,是否完成省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机构设置,确定改革试点城市;二是督促检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目标:选择2-3个省辖市开展“购租并举”试点,培育10个左右住房租赁经营示范企业;三是督促检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情况,主要任务:研究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推进政策,强制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度;确定20个试点市县,以“互联网+”为重点,加快建立全过程闭合监管体系,省辖市、省直管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分别达到40%和30%。(责任处室:法规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墙体材料改革处)
(二)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督促城市公用事业企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重点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企业管理、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在管理、收费、服务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责任处室:城市建设处)
一是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重点是工作浮躁,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落实不力,光说不干,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怕失误,遇到矛盾和问题,能躲就躲、能推就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该办不办,故意刁难、吃拿卡要。
二是对供水、供气、供热安全运行及公用管道、阀门、设备等配套设施维修养护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隐患排查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庸政懒政、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对供水、供热工程建设、计量装置采购安装及计量收费、小区移交管理等群众关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工作推动不力、建设进展迟缓,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以及工作不主动、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对供水、燃气、供热工作中管理制度、服务水平、收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作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是对公共供水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结果不达标的市、县(市)供水厂,组织专家分析查找原因,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三)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问题治理。重点对推进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首办负责、限期办结跟踪服务等六制服务工作准则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更好地为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服务,切实解决改革进展迟缓、审批环节过多、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政务服务大厅、城乡规划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城市建设处)
遵守注册管理服务承诺和办理事项工作程序,促进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重点监督检查随意变更、违背办事程序,随意降低工作标准或相关条件,违反审批程序或越权办事,随意涂改原始资料、弄虚作假,故意刁难办事人员、接受当事人现金、礼品等违法违纪行为。(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四)开展安全生产相关问题治理。重点对建筑施工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城市危旧楼和农村危房改造、风景名胜区等部门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庸政懒政、失职渎职行为。(责任处室: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村镇建设处)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
(一)工作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10日)。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对本地、本部门、本本行业开展问责年活动进行部署。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业务范围、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 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7月11日—7月25日)。对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在岗不办事、刁难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履职不规范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存在不敢担责、怕得罪人,当“逍遥官”“太平官”等问题,制度执行是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流于形式等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3. 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7月26日—10月25日)。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督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随机抽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成督查组对全系统的问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追究责任。
4. 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0月26日—11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本部门、本单位在问责年活动中的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并进行宣传表彰。要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本部门、本单位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方法措施。将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四项工作机制与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等工作阶段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协调联动,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1. 建立明责机制。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聚焦问题,立定靶子。
2. 建立述责机制。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述责活动,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开述责,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落实,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3. 建立评责机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住建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适时开展省厅与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互评,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将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4 .建立问责机制。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将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及时核查处理,查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问责年活动顺利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系统问责年活动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开展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尽快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好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主动积极作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保障。
(二)强化督查问责。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督查项目时间、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移交监察部门核查追究责任;要正确处理核查问责与推动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承办、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严肃问责。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力的地方或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决策部署落实。
(三)完善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纠建并举,健全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在治理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四)建立报告制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各处室、厅属相关各单位要建立问责年活动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进度情况、问责情况等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省厅将适时进行通报。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