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发布《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
现场标准员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4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32号〕《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2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实施《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T/T250-2011)《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DBJ41/T141-2014),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的开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导则》(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在全省试行。
请各有关单位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函告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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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工作导则》(试行)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