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领导分包推进城镇
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
豫城建联办〔2016〕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为加大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省政府筛选出了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和关系全省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印发了《关于省政府领导分包推进重大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16〕77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项目共有368个列入省政府领导分包推进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通知》要求,省政府每月5日前听取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并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单位,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制定进度措施,细化时间节点和推进程序,强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建立台帐,按时报送信息。各地要建立工作台帐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进度信息的收集,认真填报“2016年省政府领导分包推进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进度表”,定期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项目推进情况和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上报。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人为重大建设项目进度情况上报负责人,若人员有变动,请电话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 系 人:付宁 张忠
联系电话:0371—68080855
邮 箱:hnszgl@126.com
附件:1. 2016年省政府领导分包推进的城镇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进度表
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填报负责人名单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