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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优秀建筑的通知
时间:2016-05-25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组织推荐优秀建筑的通知

豫建〔2016〕7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彰显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南省在城乡建设方面的成就,引导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发展方向,由我厅指导,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提供技术支持,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和河南省村镇规划建设协会等主办,大河报社、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协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寻找河南最美建筑”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次“寻找河南最美建筑”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向社会各界展现河南省城乡建设成就的良好平台。征集的建筑照片和评选资料将统一归档保存,并逐步建立河南省优秀建筑档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运用宣传栏、报纸、网络及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投稿和投票。

二、掌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申报指导组织工作。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的方式方法和时间节点做好相关资料申报工作,指导参评单位或个人正确填写《“河南最美建筑”评选活动项目申请表》(附件2),完善申报材料。要做好建筑物拍摄组织工作,特别是部分拍摄难度较大的,以及具有标志性、代表性的城市和乡村建筑,要邀请专业摄影师进行拍摄,力争拍摄出能体现建筑物美观的精彩摄影作品。

三、认真严格把关,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审查工作。按照活动方案初选项目名额安排,及时完成初选上报工作,把群众认可的、具有当地标志性意义的优秀建筑申报上来。要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为每一个申报项目出具基本建设手续和工程质量审查意见,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无审查意见的申报项目不能参加评选。7月10日前,填写《“寻找河南最美建筑”活动项目汇总表》(附件3),连同初选后的申报项目资料和审查意见统一报送至“寻找河南最美建筑”活动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在6月1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报送到“寻找河南最美建筑”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苏 磊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中段

邮 编:450064

联系电话:0371--67875087

电子邮箱:xcb@hnjs.edu.cn

附件:1.关于在全省开展“寻找河南最美建筑”活动的实施方案

2. “寻找河南最美建筑”活动项目申请表

3.“寻找河南最美建筑”活动项目汇总表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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