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深入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建设,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豫建设标〔2016〕14号)文件要求,现将《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