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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排查的通知
时间:2016-05-11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全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排查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6〕2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五年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我厅于2016年3月对全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了部分工程存在勘察设计图纸质量问题。对此,我厅要求各市县对本地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拉网式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次排查项目为在建和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审查及未审查项目;

(二)各地落实勘察设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情况;

(三)根据三月份我厅勘察设计专项执法检查中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检查落实情况;对检查中相关工程质量事故和问题的处理情况及质量安全隐患所采取的补救解决措施;

(四)勘察、设计执业人员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排查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的,包括超资质、超范围审查的;是否有错审、漏审等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市区域内的在建项目,抽调得力专家,对有关勘察设计质量方面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和处理,进一步消除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隐患。请各地做好合理安排,于上半年完成此项工作。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书面报我厅。材料内容包括本市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情况、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总体工作情况、检查后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对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提出的处理意见。

我厅将于下半年对各市排查的项目进行抽查。请各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汇报材料7月30日前发至<2250026947@qq.com>邮箱内。

待我厅确定抽查城市后,另行通知具体抽查时间。

联系人:王贺轩

联系电话:0371-69523972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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