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
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建〔2016〕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用电管理,确保住宅项目和电力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加强用电安全,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河南省城镇住宅电力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河南省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2.《河南省城镇住宅电力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