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会关于评选
2015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工会
工作者和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
领导干部的通知
豫建工〔201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局、委)工会、厅直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
201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工作者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事业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地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此,省建设工会决定评选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支持工会工作的领导干部,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和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意识强,重点工作成效突出。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重视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活跃、积极,受到党政领导的肯定和职工的拥护。
3.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保障体系健全,措施具体,责任到位,未发生死亡事故。
4.企事业单位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勇于开拓,团结务实。
2.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有较强的工会业务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3.勇于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职工排忧解难,职工群众信赖。
4.民主意识强,本级工会工作有生气、有特色,在本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较大影响。
(三)支持工会工作的领导干部
1.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事业。
2.本单位工会组织健全,工会人员配备得力。经常研究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按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
3.本单位已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劳动关系和谐。
4.重视群众安全生产工作,本单位近两年来未发生重大事故。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按分配名额,各市、县建设(委、局)工会组织推荐。
(二)依据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意见,真正将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三)请于2015年12月17日前将推荐的单位、个人推荐表(一式一份)报省建设工会。
(四)材料收齐后,我们将对各地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评审,并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中评定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佳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佳工会主席”,予以表彰。
(五)各市、县建设产业(委、局)工会要及时做好年终总结工作,请将年终总结于2015年12月17日前报省建设工会。工会年终总结要求: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全面反映2015年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特色性、创新性,工作成效,同时对明年工作要提出设想和打算。凡涉及农民工建会、工资集体协商、行业劳动竞赛、维权机制建设、改制企业工会重组与增强企业活力、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等反映工作成效的情况,尽可能用量化指标。一些特色性、创新性及工会的常规工作如送温暖、金秋助学、干部培训等,尽量予以量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二英 电话及传真:0371—6808087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919室
邮政编码:450046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2. 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 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4. 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领导干部推荐表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