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复议
工作制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
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的通知
豫建〔2015〕16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本制度自行制定工作制度或者参照本制度执行。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