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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5年全省环卫系统省建设劳动奖状 奖章的通知
时间:2015-10-13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建设工会

关于推荐评选2015年全省环卫系统

省建设劳动奖状 奖章的通知

豫建〔2015〕15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容环卫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委)工会:

今年10月26日是我省第十八届环卫工人节。设节以来,我省广大环卫职工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无私奉献精神,在最脏最累的环卫岗位上,为维护城市的清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为此,在全省庆祝第十八届“环卫工人节”之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将表彰一批为全省环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他们颁发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和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章”。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委员会,由省建设工会、厅城建处相关领导及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会。

二、评选范围条件

在环卫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它人员,侧重一线人员。

“建设劳动奖状” 获得单位、“建设劳动奖章”获得者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环卫事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发展环卫事业,抓好生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二)在环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

(三)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护环卫职工利益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四)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方面创出优异成绩,达到或创造全国或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五)在勤政廉政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六)在其它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三、名额分配和评选办法

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章”名额20名,河南省“建设劳动奖状”名额5个。

推荐和评选工作,要按规定的民主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坚持群众公认,逐级上报。推荐的对象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联席会)讨论同意;确定的推荐的对象要以一定方式向本单位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严格评选程序,严格审查,严格把关。

四、具体注意事项

(一)已获省“五一劳动奖状”、省“五一劳动奖章”和省“建设劳动奖状”、省“建设劳动奖章”的集体、个人,如无新的突出贡献,本次不再推荐;

(二)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会经费;未组建工会和职代会,用工行为不规范,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不得参加评选;

(三)各有关单位依据分配名额,将加盖各省辖市、县建设产业工会或局、委系统工会公章及主管领导签字的侯选单位、侯选个人简表于2015年10月13日前报省建设工会,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通过初审的集体和个人将加盖各省辖市、县建设产业工会或局、委系统工会公章及主管领导签字的奖状、奖章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1200字左右)各一份,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省建设工会;

登记简表、登记表签批意见不得复印;

(五)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收回指标,并通报批评。

联 系 人:曹华凌

联系电话:0371— 68080873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会

邮政编码:450046

电子邮箱:hnsjstjsgh@163.com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2. 省“建设劳动奖章”侯选人简表

3. 省“建设劳动奖状”侯选单位简表

4. 省建设劳动奖章获得者审批表

5. 省建设劳动奖状审批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建设工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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