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明
职工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豫建〔2015〕13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工会、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会,厅直工会:
为贯彻省总工会相关文件要求,使“文明职工”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引导职工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现制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职工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
大力选树和表彰“住建系统文明职工”,是工会在系统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活动载体。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办法》要求,把评选表彰“住建系统文明职工”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评选表彰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把好评选表彰的各个环节,统筹协调好下级工会的评选表彰工作,层层开展好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表彰“住建系统文明职工”活动,在广大系统职工中努力营造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争当文明职工的时代新风。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职工评选表彰办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建设工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