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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10-12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职工

法律法规学习方案》的通知

豫建法〔2015〕1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23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 豫发〔2015〕9号),加强我厅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九届九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我厅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促进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增强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坚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熟悉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提高我厅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职工队伍。

三、学习内容和方法

(一)学习内容

结合我厅工作实际,主要学习内容是:《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等综合法律法规,以及与我厅工作职责有关的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如遇新制定、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

(二)学习制度及方法

建立我厅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学习方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进行。其中:

1. 中心组学法。厅党组中心组学法主要采取集中时间集体学习的方法,原则上每年度集体学习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2. 厅长办公会学法。采取一题一法学习方法,在厅长办公会上,凡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事项的,汇报人在汇报议题之前,应当说明本议题的法律依据及相关法律规定,供会议依法决策。

3. 机关集体学法。厅每年组织1-2次专题法制讲座,由厅领导或邀请法律专家到厅机关授课。厅机关全体公务员、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实行考勤制度。

4. 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集中学法。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利用每周二下午理论学习时间,每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学习要有考勤、有记录。

5. 干部职工个人学法。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每个干部职工都要结合本职工作,坚持自学法律知识。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自学要有笔记、有心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认识我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要把学法和守法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学法用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发挥领导干部学法模范带头作用,促使学法常态化,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位具体负责人,认真组织学习。

(二)制定措施,确保实效。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制定完善学法措施。要为学法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力戒走形式走过场,做到学法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保证学法取得实效。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积极参加厅统一组织的各种形式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三)定期检查,抓好落实。厅机关每年组织1-2次法律学习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本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在全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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