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5〕1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26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15〕9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以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以解决“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纠风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转变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管理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水平,为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作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治理问题
(一)“不敢为”问题。重点整治:借口管得严了、约束多了,工作放不开手脚,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只求不出事,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浑浑噩噩混日子;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等问题。
(二)“不会为”问题。重点整治: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学习相关法规政策,不潜心研究工作,不熟悉本职业务;敷衍塞责、尸位素餐;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
(三)“不想为”问题。重点整治: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服务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作风散漫,纪律涣散,心浮气躁,精力不集中,不深入细致,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
三、重点治理领域
(一)开展安全生产相关问题治理。重点对建筑施工、公用事业、城市危旧楼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部门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庸政懒政、失职渎职行为。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方面。重点是:轨道交通施工、建筑起重设备安拆使用、深基坑、超高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土方(隧道)开挖、顶管施工等。
牵头处室:建筑管理处
2.市政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方面。重点是:燃气管网、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水源地、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加氯间等重点设施安全;热力管道、阀门、设备等设施安全;污水污泥池防护、垃圾填埋场气体导排设施、渗滤液收集设施运行安全;城市道路窨井盖和城市桥梁安全等。
牵头处室:城市建设处
3.老楼旧楼和农村危房改造方面。重点是:幼儿园、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房屋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情况。
牵头处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村镇建设处
(二)开展项目建设相关问题治理。重点对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责任目标落实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相关部门工作推动不力,项目建设进展迟缓,在前期工作、规划、建设环境、政策落实等方面服务保障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设置门槛、障碍等失职渎职行为。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是:落实豫政〔2014〕72号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情况,PPP模式试点和运作情况,城市交通设施、排水防涝设施、燃气热力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生态园林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牵头处室:城市建设处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是: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基本建成、分配入住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货币化安置情况,2012年及以前尚未分配入住、配套不到位等遗留问题和审计问题集中整改情况。
牵头处室:住房保障处
3. 房地产市场方面。重点是:国家和我省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出台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激励政策和支持措施情况;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情况等。
牵头处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三)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问题治理。重点对推进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省里下放的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切实解决改革进展迟缓、审批环节过多、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厅办公室、驻厅监察室
(四)开展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问题治理。重点对农村危房改造和传统村落保护等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虚报冒领、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擅自变更实施项目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审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处室:村镇建设处
(五)开展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治理。重点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城市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城镇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不及时到位以及建筑施工、环卫作业和房屋拆迁引起的城市扬尘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因行业监管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1.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方面。重点是: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省政府2015年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确定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等。
2. 城市扬尘防治方面。重点是:建筑施工现场、城市环卫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扬尘治理情况;建设施工扬尘视频监控平台、购置机械化清扫设备情况等。
牵头处室: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处
四、方法步骤
将开展专项治理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紧密结合,做到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厅机关、厅属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重点治理问题和重点治理领域,认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二)监督检查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厅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适时对本行业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将依法依纪依规实施跟踪问效、追究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专项治理活动经验和成效,完善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指导全系统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成员名单见附件)。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查摆和治理“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涉及重点治理领域的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责,逐项制定落实方案,督促指导全系统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转变工作作风,为加快住房城乡建设、提高服务管理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执纪问责。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严肃查处。对发生重大案件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三)完善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纠建并举,健全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在治理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四)建立汇总报告制度。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工作开展、问题查处、案件查办等情况报送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汇总上报省政府有关部门。
附 件
厅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
裴志扬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王国清 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陈华平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林涵碧 厅党组成员、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张 达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 刚 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
郭风春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巩魁生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冰 副巡视员
吕中元 副巡视员
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为厅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
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涵碧总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李新怀、远航、秦华同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