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河南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
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和印章的通知
豫城建联办〔201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省政府已经建立了河南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更好地履行省政府赋予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河南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和印章。
特此通知。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