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2015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型
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的通知
豫建法〔201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8号)中关于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要求,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方案》中明确的实施步骤,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近年来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情况,省厅确定了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等10个单位为2015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省厅将通过业务指导、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并适时选取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召开现场观摩会,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名单
2015年5月19日
附 件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
示范点培育对象名单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
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城市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