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土石方
混凝土预制构件等8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的意见》的通知
豫建建〔2015〕3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等8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的意见》(建办质函〔2015〕2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指导,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如实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力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