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5〕4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豫政办〔2014〕153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建标〔2014〕117号),积极做好我省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我厅定于2015年8月在郑州举办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解读国家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有关政策;
(二)讲解《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
(三)宣贯《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
(四)介绍我省混凝土预拌企业的基本情况及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中的基本思路。
二、参训人员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有关管理人员1名、标准化管理机构管理人员1名、质量监督机构管理人员1名。
(二)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技术负责人1名。
三、时间安排
本次培训分两期进行,部分内容请国家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有关专家面授。
(一)第一期培训人员于2015年8月12日17:00前报到,13日全天培训。参加的省辖市直管县(市)为:郑州市、三门峡市、济源市、焦作市、安阳市、濮阳市、新乡市、鹤壁市、漯河市、巩义市、滑县、长垣县、
(二)第二期培训人员于2015年8月13号17:00前报到,14日全天培训。参加的省辖市直管县(市)为:开封市、周口市、洛阳市、商丘市、信阳市、驻马店市、许昌市、南阳市、平顶山市、邓州市、汝州市、固始县、兰考县、鹿邑县、新蔡县、永城市
四、培训地点
河南省黄河迎宾馆9号楼(郑州市花园北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500米)
五、有关要求
高性能混凝土作为绿色建材,其推广应用对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全寿命周期的综合成本,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推进混凝土行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按要求认真组织报名,确保人员、时间的落实。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负责组织本次培训报名,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表)发送至指定收件处或电子邮箱,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有关培训资料自愿购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胡智慧 0371—68107586
省厅建筑管理处
郭歌舞 0371—69523925
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张天峰 电话:0371-86556187
吴桐发 电话:0371-66283072
庞冬梅 电话:0371—66247983
传真:0371—66247983
邮箱:hnsdez@126.com
黄河迎宾馆
韩 娟 电话:13503998971
附件:1.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培训日程表
2. 高性能混凝土培训报名回执表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