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建〔2015〕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举报的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