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教培〔2008〕16号
关于继续举办市政公用施工企业
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市政局:
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市政公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豫建城〔2004〕61号)精神,为提高我省市政公用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安全考核工作的开展,确保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顺利发放,经省建设厅批准,决定继续举办市政公用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考核中缺少人员及未参加培训考核企业的相关人员;
2、新成立的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
3、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中调整、增加的“三类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此次培训班定于2008年5月8日报到,9 日—12日培训,培训地点:郑州市天河大酒店(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45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证书费等)。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班是针对全省市政公用施工企业现状而举办的专项培训,请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未参训人员参加培训,保证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数量。
2、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到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请务必将参训人员名单于5月6日前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并抄报省市政公用业协会培训部。
五、联系方式
单 位: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肖家连
电 话:0371—63820848(兼传真)、63924717
单 位:省市政公用业协会培训部
联系人 :马殿申 郝丽娜
电 话:0371—63832879、66224793(兼传真)
附 件:参训人员回执表.doc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