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高强钢筋
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3〕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高强钢筋应用专项稽查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开展技术支持、监督检查的情况;
2.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
3.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用高强钢筋情况;
4.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分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普查和省厅联合抽查。
(一)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普查工作安排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拟定本地区检查方案,于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普查、填写检查表(详见附件),并将检查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厅联合抽查工作安排
1.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实地抽查和复验。(具体时间另下文通知)
2.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各地普查的基础上,完成全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综合考评。
(三)省厅联合抽查工作程序
1.检查组听取各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汇报;
2.查阅2012年以来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台账,抽取检查项目;
3.查阅受检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见,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高强钢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4.实地核查有关高强钢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情况。
5.总结反馈检查情况。
三、检查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建立详实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台账;准确统计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项目覆盖率、项目平均使用率;督促钢筋生产企业、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做好钢筋生产加工与销售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技术及钢筋产品进场检测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胡智慧 0371—68107586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张 强 0371—66611146
邮 箱:hndez@sohu.com
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陈郑育 0371—65509877
邮 箱:czy2022@126.com
附件: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用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6月2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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