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限期
整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1〕6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豫建设标〔2011〕36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检查。经检查58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各种问题未达到建设部第149号令所规定的要求。现将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河南远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名单公布(名单附后),并责令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2012年3月19日前进行限期整改,并作出具体整改措施,将整改资料在2012年3月19—23日内报送我厅政务大厅审查,逾期整改不合格和不办理整改审查手续的企业,我厅将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撤回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