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申报2011年度工程建设标准与标准设计图集
制订 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1〕8号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保证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与标准设计图集制订、修订工作有计划顺利进行,根据《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以及我厅2011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省征集2011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与标准设计图集制订、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我省工程建设要求,围绕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质量安全等,突出以人为本、保障公共利益、服务人民群众,以及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要求,促进我省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高,逐步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二)工程建设标准与标准设计图集主编单位应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工程施工特级、一级资质或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承担。
(三)鼓励申报我省工程建设中急需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尚未制定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凡计划申报制订、修订2011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与标准设计图集,应按本通知要求向我厅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并列入2011年度工作计划后实施。
2011年上半年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现行的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与标准设计进行复审。各标准以及标准设计主编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凡需进行修订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修订申报工作。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或标准设计图集需进行修订的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承担。对未按规定申报或经复审不合格的标准与标准设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废止,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三、申报要求
(一)凡申报制订、修订的项目应填写《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与标准设计图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可从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www.hnjs.gov.cn/jst,或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信息网站下载http://www.hngks.com/),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经当地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部、省属有关单位立项申请可直接报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二)申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应提交立项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3月31日。
(四)编制经费由编制单位自筹。
四、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标准设计编制申报工作,特别是资质管理中对标准工作有要求的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并做好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
联 系 人:孙冬梅
联系电话:(0371)69523973、68080837(传真)
电子信箱:sdm6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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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与标准图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与标准图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