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
200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
根据建设部《关于报送200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质函〔2008〕354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07〕132号)文件要求,200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继续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学习《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二、我省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报表均通过网络平台上报,企业上报数据网上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8日。企业法人代表应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未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请按照附件《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中建勘设1表至5表的表格形式,以excel表格方式填报数据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建委设计科必须有专人对未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上报的excel表格数据严格校对审查后报送。
四、未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装饰设计企业向省装饰办报送excel表格数据。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装饰办报送excel表格数据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
联 系 人:王贺轩
联系电话:0371—69523972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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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勘察 设计 统计 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