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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启用河南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的通知
时间:2008-12-03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豫建设标〔200888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

启用河南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全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综合数据库、规范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程序、落实企业资质信息备案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管理系统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开通,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公平台》(政府版)网上连接。为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技术培训
    为保证资质申报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将邀请有关专家分期分批对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分批次进行升级后的《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4.1版软件操作进行系统基本操作讲解培训。
    (二)数据备案
    全省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通过网上资质申报系统完成企业资质信息的数据备案。时间: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2月28日。
    (三)网上申报
    2009年1月1日起,网上资质申报、审批、发证工作全面开展。
    在勘察设计资质系统使用中,申报单位如有问题,可通过网站(http://219.142.101.69/aptitude_web/)“点对点服务”进行咨询,也可咨询所属省辖市建委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部门。
    二、工作程序
    (一)受理与审批
    从2009年1月1日起,通过网上资质申请系统开展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发证工作。凡未按规定进行网上数据备案的企业,将不予受理其资质申请事项。
    (二)数据备案
    我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信息备案时间:2008年12月中旬至2009年2月底。
    (三)证书打印
    证书打印须根据企业向建设部中央数据库传输企业基本信息备案数据打印,同时完成向中央数据库的信息更新备案。
    (四)证书领取
    领取证书时需提供的材料:省辖市建委(局)介绍信;行政许可受理单;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不含新申请单位)。
    三、要求
    网上资质申报工作是行政许可的一项重大改革。政策性、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省辖市建委(局)务必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切实指导所辖地企业做好网上资质申报工作和现有企业资质信息数据备案,同时做好网上初审工作,确保我省网上资质申报、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要及时汇总并上报我厅勘察设计处。
    联 系 人:陈友好 韩荣华
    联系电话:0371—68080837(传真) 69523972
    附件:河南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程序
                                  二○○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 件
    河南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与审批
    (一)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转正、延续、名称及有关内容变更、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等事项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申报同时进行。纸质资料申报的程序和要求不变。
    企业申报时,应按照资质系统的内容认真填报,并符合网上比对条件,方可上报。完成上报确认后,方可打印带有条形码标识(无条码申请表无效)的申请表,经签字盖章后,形成纸质材料,按原规定报批。
    未进行网上申报的,无法打印正式申报表,即无法申报资质,相应的资质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省辖市建委(局)对所属企业报送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并通过审批系统上报省建设厅资质管理办公接收平台。
    (三)资质审批
    由省厅负责审批的资质申请,通过网上资质审批系统完成企业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批发证。
    由建设部审批的资质申请,省建设厅对企业上报的信息初审后,通过审批系统报送建设部。建设部审查确认后,数据转入部企业资质信息数据库备案。
    二、数据备案
    企业资质信息备案时间:2008年12月中旬至2009年2月底。
    (一)各勘察设计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资质申报系统完成企业资质信息的数据备案。通过网上资质申报系统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技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修改、完善、确认后,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技术人员信息应是企业当前在岗所有技术人员信息。
    企业项目信息,现阶段根据各企业资质状况,以近三年来完成并已建成的典型项目为主,今后逐步补充完善。
    (二)企业资质信息数据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资质。申报资质涉及到的技术人员、项目业绩都以企业备案数据为准,只有通过备案的技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方可供资质申报审查时使用。
    不进行企业资质信息数据备案的企业无法申报资质事项。
    (三)省辖市建委(局)通过资质数据备案接收平台,对所属企业报送的资质备案信息进行初审、确认,并通过审批系统上报省建设厅资质数据备案接收平台。
    (四)省建设厅对上报数据审核、汇总后上报建设部,建设部审核、确认后转入中央数据库备案。
    部属驻豫、省属及无主管企业信息数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
    三、证书打印
    (一)建设部建立中央数据库,由省建设厅利用证书管理软件备案证书信息,在统一平台发布信息。证书打印须向建设部中央数据库传输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后方能打印,同时完成向中央数据库的信息更新备案。
    (二)各省辖市建委(局)应尽快将原有系统的数据接入。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可通过建设部或省建设厅平台查询。所有新版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在中央数据库进行备案,对于未进行备案的企业资质证书将不予认可。
    (三)新版证书打印前,企业需提供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基本内容核对表(见附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证书领取
    领取证书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省辖市建委(局)介绍信;
    (二)政许可受理单;
    (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不含新申请单位)。


 

 

 

 

 

 

主题词:  城乡建设 资质 信息    管理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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