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
暨城市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
体系评估工作的通知
豫建城〔2013〕6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建城〔2013〕48号)通知要求,为加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提高全省供水企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供水安全和质量,现决定开展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同时进行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范围
全省市、县供水主管部门及公共供水企业。
二、考核评估依据和内容
(一)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2.《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标准》
(二)内容
1.主管部门职责:包括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管理人员。
2.规范化管理制度制订:包括城市供水建设、提升改造、考核、服务、应急管理、二次供水管理、自备井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制定情况。
3.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包括水质管理、水厂运行管理、管网运行管理、供水服务、应急处置等。
4.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2012年评估达标的供水企业主要评估各评估组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未达标的供水企业按评估标准进行全面二次评估。
三、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省厅组织专家对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公共供水企业开展考核和评估。各省辖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所辖县(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公共供水企业开展考核和评估。
四、考核评估时间安排
(一)省厅对省辖市、直管县(市)评估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25日。
(二)各省辖市对所辖县(市)评估时间: 省辖市供水主管部门2013年11月8日前完成所辖县(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公共供水企业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考核评估开展情况报送至省厅城市建设处。
五、考核评估程序
(一)听取供水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暨安全技术管理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现场核算打分,确认考核、评估结果;
(三)向被考核、评估单位反馈考核组意见、建议;
(四)向省厅汇报评估开展情况;
(五)公布考核、评估结果。
六、考核评估评级
(一)考核结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将被考核单位评定为四个等级:
1. 城镇供水管理规范化先进单位(考核得分90分以上)
2. 城镇供水管理规范化达标单位(考核得分80-89分)
3. 城镇供水管理规范化基本合格单位(考核得分70-79分)
4. 城镇供水管理规范化不合格单位(考核得分70分以下)
先进单位由省厅给予表彰,不合格单位根据考核组提出的改进建议和意见进行整改。
(二)评估结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河南省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标准》综合评定,对安全技术管理出现明显退步或2012年未达标单位今年仍未达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供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核、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并在10月12日前将负责同志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报至省厅城建处。
(二)考核评估期间,省厅城建处、省城镇供水协会将组成督导组,对各组考核、评估工作进行督导,保证考核、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漯河、开封、焦作、驻马店、新乡等作为第一站接受检查的5个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车辆,并于10月15日上午9:00时前到省厅和评估组对接。请各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前与评估组负责人联系,并负责到上一个城市接评估组人员,最后一个城市负责将评估组人员送回各单位。
(四)严格工作纪律。有关市、县(市)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得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联系方式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周莉莉 孙聪会
电 话:0371—69523920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浦大厦(会展中心南面)
(二)河南省城镇供水协会
联 系 人:李建军 耿 玮
联系电话:0379—65168957 13938837885
0371—67696571 13783597539
附件:评估城市分组及组成人员名单
2013年10月9日
附 件
评估城市分组及组成人员
(一)第一组评估城市:漯河、平顶山、汝州、许昌、郑州
组 长:吕锡敏 13837619694
副组长:刘 斌 13937762336
组成人员:刘尚仁(水质)、赵平(制度)、吴河春(水厂管理)、胡斌(管网)
(二)第二组评估城市:开封、兰考、商丘、商丘经开区、永城、鹿邑、周口
组 长:赵付合 13064417325
副组长:刘 琪 13939995006
组成人员:仇光奇(制度)、王娟(水质)、张玉伟(管网)、院高飞(水厂管理)、李远波(计量)
(三)第三组评估城市:焦作、济源、巩义、洛阳、三门峡
组 长:段超杰 13700895840
副组长:巴小龙 13213216323
组成人员:许月霞(水质)、梁丽丽(管网)、王永强(制度)、刘鹏(水厂管理)
(四)第四组评估城市:驻马店、新蔡、南阳、邓州、信阳、固始、
组 长:徐 健 13781529886
副组长:张新舜 13938609160
组成人员:宋海波(制度)、胡刚(管网)、石华(水质)、王红彦(水厂管理)、刘伟(计量)
(五)第五组评估城市: 新乡、长垣、鹤壁、安阳、滑县、濮阳
组 长:毕克明 13592022102
副组长:马林华 15978607500
组成人员:宁琼(制度)、郝向阳(计量)、张克宏(水厂管理)、郑小卫(制度)、肖发勇(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