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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好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9-16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好

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通知


豫建执法〔2014〕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巩固和深化全系统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实效性,通过总结分析和征求各方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对活动方案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完善。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创建目标

到2015年底,通过三年的创建活动,力争使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95%以上的执法监察队伍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四星级、五星级队伍的评定,实行指标控制,力争分别达到执法监察队伍(机构)总数的30%和10%。

2014年,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承上启下之年,未获得或未申报三星级评定的执法监察队伍都要继续争创;已获得“三星级”评定的,重点开展升级创建活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执法监察队伍(机构),力争80%以上获得“三星级执法监察队伍”认定。

二、关于创建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在去年制定的《创建活动考核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部分表述不够清晰、不便操作落实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细化,并对部分考核内容的评分权重进行了调整(见附件1-3)。为促进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增设星级标准基础“门槛”,即创建活动涉及的五个方面内容不能有明显“短板”, “三星级”均不得低于项目总分的70%,“四星级”均不得低于80%,“五星级”则不得低于90%。同时,未获“三星级”执法监察队伍认定的队伍(机构),不得直接申报“四星级”和“五星级”。

(二)进一步改进考核评定方式。一是区分城乡规划执法、工程建设执法、房地产市场管理执法、城市管理执法、风景名胜区建设执法、园林绿化执法等类别,实行分类考核排序评定。二是评分采用千分制,进一步量化考评内容,以增强考核评定工作的可操作性。三是采取集中验收评定与随机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注重执法服务对象意见的征询。四是实行星级动态管理。适时对创建质量降低,对不能保持已获星级标准的队伍予以降级。

(三)进一步强化活动激励举措。一是鼓励少数基础条件好、创建热情高、有引领作用的队伍直接争创“五星级”。二是对获得四星级以上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省厅网站上公布。三是约谈消极对待创建活动、未能实现创建目标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特别是省辖市的相关主管部门,要把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作为本部门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领导,积极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方面的支持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要重点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未申报及未获得星级评定的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的督促和检查,并负责初审把关。各级各类执法监察队伍(机构),要对照新的《实施细则》要求,逐项检查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提高,努力实现创建活动“两个规范,一个提高”的目标要求。

(二)突出重点,强化软件。在搞好全面创建的基础上,今明两年,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的重心放在直接影响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的能力、作风、机制等“软件”内容的强化上。突出抓好执法监察机制、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工作作风等建设以及执法文书、执法礼仪、案卷制作、内部秩序等方面的规范和落实,不断深化创建活动成效。

(三)积极创建,夯实基础。省厅组织开展星级创建活动是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类执法监察队伍(机构)建设确立目标、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类执法监察队伍,无论是否获得星级执法监察队伍称号,都应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建设质量和水平,以适应形势需要,为有效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近期,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创建活动的自查自评,做好参评申报工作。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好本部门所属执法监察队伍以及所辖县(市)、区对口部门所属执法监察队伍的初步验收和参评申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4),表明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于10月25日前汇总上报省厅。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所属执法监察队伍的申报工作,可由主管部门直接向省厅申报。省厅将于第四季度择期组织考评验收,届时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唐青春   郭 浚   

联系电话:0371-68089361 

电子信箱:hnsjszfdc@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3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邮编:450016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考核实施细则》(工程建设、规划、房地产类)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考核实施细则》(城市管理类)

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考核实施细则》(风景名胜区、园林等其他类)

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星级执法监察队伍创建活动申报表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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