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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纠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治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9-12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纠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
利益行为治理方案的通知


豫建〔2014〕10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治理方案》和省政府安委会有关要求,特制定《河南省纠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2014年8月22日


 

河南省纠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

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治理方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建设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方面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完善安全保障措施,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纠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促进建设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河南省纠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纠正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王国清副厅长任组长,厅建管处、城建处、规划处、房产处、村镇处、科技处、法规处、建设工会、安监总站、装饰办、等处室、办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处,李新怀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要求,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秩序。

(二)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配合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加强督导督办,确保事故责任追究到位。

(三)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举报事项处理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完善安全服务措施。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思想观念,强化安全服务意识,努力改进监管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是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处室和专门人员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责任处室及联络员名单及整治方案于8月30日前报我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检查方式,建立暗访暗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督查督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受理和落实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纠正“冷、硬、横、推”不良作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对工作敷衍应付、搞形式主意甚至顶风非法违法生产、搞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各地要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我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晓磊,

电话(传真):0371—68080830

电子邮箱:jstjgc@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2010房间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

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国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李新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处长)

朱成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

张传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处长)

马永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产处处长)

魏 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马耀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

张 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处长)

汪国义(省建设工会调研员)

赵培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张 键(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牛福增(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郝树华(省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李新怀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吴晓磊,电话68080830、1378357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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