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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严重旱情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通知
时间:2014-08-07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应对严重旱情切实保障城市居民

生活用水的通知


豫建城〔2014〕44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

近日,我省多数市县普遍降雨,但部分市县旱情依然严重。为贯彻落实8月5日郭庚茂书记、谢伏瞻省长对全省抗旱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王铁副省长在全省抗旱工作视频会上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抗旱工作,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全力打好抗旱供水攻坚战。各市县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克难攻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确保全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

二、摸清水资源底数,完善供水应急方案。各缺水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水利等部门,迅速摸清当地各种地表、地下水资源的现状及变化情况,按照现有水源可保障城市基本需求的供水天数,研究制定分级相应的应急供水方案,筹备好人员、设备、材料和资金,抓好各项应急工作的落实。各缺水市县应急供水方案要于8月10日之前上报我厅城建处。

三、多措并举,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各缺水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紧急启用各类备用水源、维护改造现有供水设施,加快投用新建水厂,做好水井和管网设施的配套,加大中水利用率,全力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各缺水市县要根据应急供水方案,通过特种行业实施停水、工业限时定量供水、生活用水实行错峰限压供水、严格管控非生活用水等措施,优先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用水要求。

四、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水质项目监测,强化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全过程水质监测,实时掌握水质情况,及时采取加药、投放活性炭等措施,保证居民用水水质达标。

五、加强宣传,提高节水意识。各市县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及时通报应急供水和节水保障情况,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落实城市供水应急安全快报制度。各缺水市县要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气象干旱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紧急通知》(豫建明电〔2014〕10号)的要求,每天将城市需水、供水、缺水等情况及时上报我厅,我厅将根据情况及时抽调城市供水应急指导专家进行现场技术会诊和指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0371—68080857   69523920(兼传真)

周六周日和夜间:0371—68080801(兼传真)

邮箱:hncsgs@126.com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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