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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上报2014年度系统县处级领导干部到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学习锻炼的通知
时间:2014-05-09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

上报2014年度系统县处级领导干部到深圳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学习锻炼的通知

 

豫建〔2014〕5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洛南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为持续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升,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和人才政策创新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选派15名优秀县处级干部到深圳市各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学习锻炼5个月,时间从2014年8月至12 月。按照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政策,对参加学习锻炼的干部,组织部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实行跟踪培养,学习锻炼期间表现与返回履职业绩贡献情况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为做好干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锻炼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四家单位。

    二、资格条件

    推荐人选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习积极性高,身体健康,学历本科以上,年龄在45岁左右,重点从主管业务工作的县处级干部中推荐。

    三、推荐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洛南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上各单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推荐人选需个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后,由省委组织部下文正式确定学习锻炼对象。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于6月10日前将本部门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推荐报名表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21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nsjstrjc@163.com。

    联 系 人:傅月笙  0371—68080816 

    刘  乐  0371—68080817(兼传真)

 

附件:1. 学习锻炼干部推荐表

       2. 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局(委、署)主要职能

 

 

 

201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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