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成立传统民居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豫建村镇〔201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传统民居保护和发展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成立河南省传统民居专家委员会。
河南省传统民居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由省内从事传统民居保护和发展的建筑、文物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12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供传统民居保护发展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开展传统民居资源普查和建造技术调查,审查,研究提出我省民居保护和发展支持政策建议等。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专家委员会的日常服务和具体协调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委员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向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提出调整建议。
附件:河南省传统民居专家委员会名单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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