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豫建城〔2014〕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局、园林局:
为全面加强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公民财产和生命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省市政公用行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扎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四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全省市政公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推进“平安河南”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1.全省市政公用行业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2.全省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无死角、无漏洞、无盲区。
3.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达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各类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建立有科学、完善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配备充足、完备,并定期实施应急演练,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3月20日—4月20日),动员部署阶段。各市县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动员部署,动员部署管理年工作任务;各级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4月21日—11月20日)全面实施阶段。一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知识学习、培训教育和常识宣传;二是各市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选拔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知识竞赛;三是全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四是各单位组织对安全应急预案(方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改完善和适时进行应急演练。
第三阶段(11月21日—12月31日)总结评比阶段。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省厅组织对各市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评先评优工作。
四、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安全培训制度、防火防爆制度、操作岗位责任制度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突出重点内容、重点部位的管理。城市供水突出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监控、二次供水和自建供水设施管理等;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突出防触电、防溺水、下井下池作业防毒及防爆防火等;城市道路、照明施工作业突出落实安全围挡维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漏电触电管理等;城市桥梁重点突出老桥、交通量大、设计荷载较低的桥梁和以及危桥的检测、加固等;城镇燃气突出燃气管网、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户内燃气设施巡查以及重点设备运行部位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城镇供热突出加强供热管网和热力站的巡查和维护,防止发生管网爆裂现象;环卫行业重点加强对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垃圾处理场的安全作业管理;公园、游园重点突出园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以及节假日应急保障等。
3.着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第二阶段排查出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梳理汇总,登记造册,明确责任,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彻底堵塞管理漏洞和消除安全隐患。
4.注重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抢险和救援预案,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专家组及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防范应对能力,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防灾减灾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市政公用行业综合防灾能力。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各级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从保障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构,搞好宣传动员,酿造舆论氛围,在全省市政公用行业轰轰烈烈开展管理年活动。
2.注重实效,确保行业安全生产与管理。管理年活动的开展既要营造氛围,更要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水平,把安全理念始终贯穿于生产、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重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一整到底,对违章非法和安全事故做到“零容忍、严执法”。
3.及时总结,发现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各单位要注重发现培养、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作用和引导作用,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推动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管理年活动期间,各城市明确一名同志负责管理年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每月至少报送2篇宣传信息,用于省厅的典型宣传和信息刊发。(信息报送邮箱:hnczrq@126.com)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