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报送2013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行政处罚工作统计数据的函
豫建函〔2014〕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等工作情况,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统计制度,进一步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工作,请将你机关及所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013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的统计数据,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统计表》(可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要求的格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统计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统计,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对不按照规定填报统计报表的,省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统计报表采取电子邮件报送的方式,请于3月20日前报省厅法规处。
联 系 人:张贵鹏
联系电话:0371—68080823
电子邮箱:hnsjstfgc@126.com
附件: 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
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统计表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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