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
宝丰县圣华工程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超出
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处罚的通报
豫建建〔2013〕10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接反映宝丰县圣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超资质范围违规从事检测活动举报,我厅即组织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在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期间,在未取得“室内环境”专项检测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承担检测业务,先后对宝丰县“大驰·首府1#、2#及商业”、“宝丰县山河路临街商铺楼’’等4个项目进行了室内环境检测,此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属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并在全省予以通报:
(一)由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检测公司进行全面检查整顿,同时对所检测项目和内容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将整改情况报我厅;
(二)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移交省执法总队予以相应处罚。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杜绝无证及超范围经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