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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时间:2013-11-07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组织学习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豫建村镇〔2013〕3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乡规划局,开封市、新乡市、许昌市、信阳市城管局,三门峡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3年10月9日,中央农办、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浙江省召开了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汪洋副总理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为进一步学习和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汇总了会议有关材料,在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村镇建设”板块“政策发布”栏目设立“学习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专题”。

    请你们及时到上述栏目下载有关文字和视频资料,组织本级、县(市、区)村镇规划建设部门和乡镇干部认真学习,有条件的地方组织村干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的方式进行,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把握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谋划落实措施。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将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情况以及当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汇总形成报告,连同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一并于11月30日前报省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马运超  0371-68080511  69523921(传真)

    邮  箱:myc96215@163.com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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