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对河南甲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0家
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复审意见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4〕9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18号)以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全省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通报》(豫建设标〔2014〕41号)精神,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原定动态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未参加动态考核10家企业的复议材料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对考核结果未复议的企业,处理意见仍按豫建设标〔2014〕41号文件第二条意见执行。
附件:10家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复审结果汇总表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