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光山县
“12.19”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
豫建建〔2014〕12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4年12月19日,信阳市光山县幸福花园小区工程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光山县城镇建设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为光山县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光山县工程建设监理站。该工程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出借资质,实际施工承包方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规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现场管理混乱,监理单位不履行监理职责,主管部门监管严重不到位。
这是一起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期间,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研究,我厅作出以下初步处理意见:降低建设单位光山县城镇建设开发公司的资质等级,由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降为暂定资质,并限制其开发新项目;吊销施工单位光山县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吊销项目经理桂建国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吊销监理单位光山县工程建设监理站监理资质证书,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吊销项目总监陈金亮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光山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深刻反思,认真检讨,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对县城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立即停工检查。
全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由光山县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或由光山县工程建设监理站监理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立即组织排查,发现隐患必须停工整改。
光山县“12.19”事故给全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更有力的措施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
一、树立底线思维,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是幸福的“底线”,是发展的“红线”。建筑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损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以任何借口突破底线、践踏红线。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事故风险特别是底线事故风险可控在控,真正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治理行动实效
各地特别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更完善的机制、更有力的措施确保治理行动组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地要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杜绝工作棚架、检查走过场,真正做到从严监督,从严问责,敢于亮剑,重拳出击,有效保障治理行动的精神和部署落实到基层、企业、项目和人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跟踪督促落实,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三、落实主体责任,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保障质量安全投入,严禁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工程,不得随意压缩工期,压低合同费用,克扣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拖欠工程款、监理费。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经常开展隐患排查和质量、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强化对模板支架、深基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责任,要对施工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
四、严肃责任追究,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个人,各地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该吊销资质的坚决吊销,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坚决吊销,该记入不良记录的坚决记入,让肇事企业和个人付出应有代价,在人命关天的高压线面前胆战心惊、如履薄冰,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全行业的效果。
五、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媒体曝光力度
各地要全面及时公开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实效性、教育性、敏捷性、持续性,抓住问题不放,露头就曝光、松懈就监督,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发挥好扶正祛邪、以儆效尤的教育警示作用。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我厅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每起事故责任企业名称、责任人员及处罚情况。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部署要求,与新闻媒体加强互动,毫不留情狠抓反面典型,毫不含糊曝光不负责任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快速有力的媒体曝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
岁末年初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建明电〔2014〕16号)要求,切实开展好为期3个月的建筑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各类施工现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重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罚违法违规者,有效防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务必于每周二之前上报本地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地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厅建筑管理处(联系人:吴晓磊,联系电话:0371—68080830,电子邮箱:jstjgc@163.com)。同时我厅六个督查组已经结束了对全省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请各地抓紧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从严从快处理。请各地于1月15日前将本地督导整改处理情况报我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