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教育培训>文件通知>详情
关于明确2011年度“禁实”目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1-05-17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明确2011年度“禁实”目标任务的通知

 

豫建墙〔2011〕9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豫政办 〔2010〕129号),继续加强城市 “禁实”工作,加快推进乡镇“禁实”,确保到2012年年底完成100个中心乡镇“禁实”任务,经省厅研究,现就2011年“禁实”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2011年全省完成50个中心乡镇(全省中心乡镇名单另发)“禁实”任务,每个省辖市分解目标任务为3个。

    (二)每个省辖市确定1个“禁粘”试点县,2011年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12年7月1日前通过验收。

    “禁实”乡镇和“禁粘”试点县由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省厅备案。

    二、规定范围

    中心乡镇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禁止在墙体中使用实心粘土砖(多层建筑为零零线以上墙体)。“禁实”试点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全部禁止使用以黏土为主要原料的墙体材料(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砌块等)。

    三、时间要求

    列入2011年“禁实”计划的中心乡镇最迟于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验收;“禁粘”试点县最迟于2012年8月31日前完成验收。

    四、验收标准

    “禁黏”试点县:按照《河南省“禁黏”试点城市验收办法》,由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禁实”中心乡镇:按照《河南省乡镇“禁实”工作验收办法》(待发),由省辖市和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墙改办要高度重视“禁实”工作,按照省定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墙改机构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令、专项基金政策、新型墙材确认制度、“禁实”闭合监管制度等法规政策的调控作用,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要求各市于5月31日前将确定的“禁实”乡镇和“禁粘”试点县名单报省厅墙改处。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墙改处 郭士干

    联系电话:0371—63838230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