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2011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2011〕42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局(委):
现将我厅制定的《2011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今年的建设安全监管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2011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
一、建设安全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城市(含县市)规划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村镇规模以上工程依法实施安全监管。
(二)建设行业各类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完善,应急救援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控制较大伤亡事故,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和优良率比2010年提高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细化安全管理责任,努力消除安全监管上存在的“盲区”和“死角”。强化层级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县(市)区安全督导力度,积极推进村镇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投入,建立 “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安全保障体系;指导监理企业熟练掌握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同时,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要坚守岗位,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及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3.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单位及个人的约谈、通报和检查督导,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安全问责制度的落实。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行政。
4.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突出监管重点,积极实施差异化管理,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管力度,在费用计取、支付、使用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投入落到实处。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安全动态监管机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和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与市场清出管理,构建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5.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深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巩固和扩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的成果。
6.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的资质和责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在事故查处过程中要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同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工作效率。
(三)强化隐患排查,深化专项整治。
7.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要明确责任,跟踪督导、挂牌督办。
8.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各地继续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规范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备案、公示、施工告知等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9.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特别加大节日期间、特殊季节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期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并针对不同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基础工作,推进安全达标。
10.加强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进一步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强化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现场施工与方案相一致。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促进专家论证活动的有效开展。
11.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继续坚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讲安全课和建筑安全生产“八荣八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增强识别隐患、排除隐患、防范风险及规范管理的能力。认真做好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12.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宣贯工作,深入开展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场容场貌秩序化为主要内容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的各项内容和制度,细化和量化检查标准,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岗位达标、项目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3.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限制和强制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控管理技术,不断提高监管监察能力。
(五)完善防范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1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根据建设工程规模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并有效解决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对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依法监督的行政管理水平。
15.强化法规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立法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实施、专家论证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强化公共安全,增强应急能力。
16.强化燃气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对储气站(罐)、阀门、管网等设施设备的检查和检漏,确保供气安全;严格管网设施的监管,坚决杜绝在城市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违章、野蛮施工;强化对燃气用户尤其是饭店、宾馆等重要的公建用户的安全教育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17.确保供水、排水和供热安全。加强对城市供水、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监测检验,加强供水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加快供水管网改造,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强化对污水、排水设施及设备维修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疏通排洪沟渠和下水管道,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加强对锅炉房、换热站、热力井、供热管网等关键部位的巡查和监管,确保供热设施安全生产。
18.强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在园区、景区易发生意外的地段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识,并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缆车、游船等游乐项目以及游人集中地区的安全巡查,防止出现因设备故障和拥堵踩踏造成人员伤亡。加强景区防火工作,严格火源管理,对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9.强化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市政桥梁、隧道、燃气管道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监控,认真排查建筑物幕墙、大型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安全隐患,及时做好大跨度轻型屋面积雪的清扫工作,防止坍塌事故。组织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危旧房屋,要依法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20.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设施,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完善管理机制,搞好应急演练,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不断增强建设系统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