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进行
自查和检查的紧急通知
豫建墙〔201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4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关于组织对禁止使用粘土砖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工作已作为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做好迎接国家节能责任目标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厅决定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禁实”工作进行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禁实”成效、“禁实”措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
“禁实”成效以现场查验为主。一是检查竣工或在建的建筑工程,是否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情况;二是检查整顿治理粘土砖厂情况和违规使用粘土的行为;三是检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状况,主要检查墙体材料革新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禁实”措施以资料核查为主。一是制定有关地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情况,是否制定巩固城市“禁实”、推进乡镇“禁实”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和计划;二是建立“禁实”、“禁粘”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情况;三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的监督是否包含“禁实”内容;四是组织墙体材料革新和“禁实”培训宣传情况。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以数据核查为主。一是重点核查贯彻落实财综〔2007〕77号、豫财办综〔2008〕98号文件情况,地方制定的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管、用有关文件和规定的情况;二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和使用情况;三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墙体材料革新科研、技术改造等情况。
二、自查和检查范围
所有省辖市及所辖县(市)、省直管县(市)都要进行自查,省辖市对所辖县(市)进行抽查,省厅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
各省辖市及所辖县(市)、省直管县(市)要于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自查(包括对所辖县、市的抽查),并将自查报告(附自查计分表)报送厅墙体材料改革处。2010年4月20日至5月10日,省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禁实”工作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禁实”工作自查和检查工作,按照上述要求和“禁实”工作检查计分标准积极准备和组织自查检查,自查和检查结果将作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参考。
附件:2011年度“禁实”工作检查计分标准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 件
2011年度“禁实”工作检查计分标准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名称:
序号 |
评价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计分办法 |
得分 |
1 |
“禁实”
成效
(37分) |
随机抽取3个近期竣工或在建工程,检查禁用实心粘土砖反弹情况 |
10 |
查出问题工程,则为未完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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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3个近年关闭拆除或转产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核实巩固情况。 |
9 |
提供部分关停企业目录,查出一个反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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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量占全部墙体材料生产量的比例 |
10 |
70%以上得10分,60%以上8分,50%以上6分,40%以上4分,40%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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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禁实”任务是否按期完成。 |
8 |
按期完成得8分,少完成一个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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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禁实”
措施
(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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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河南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二五发展规划》、,《河南省新型墙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情况 |
10 |
查文件,已贯彻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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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实工作管理。 |
10 |
贯彻豫建(2010)71号文的得5分,制定巩固“禁实”成果文件和措施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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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年度目标管理 |
3 |
签订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考核得3分,没有考核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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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专题监督检查。 |
3 |
提供相关材料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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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宣传材料,对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进行经常性宣传,并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 |
3 |
提供相关材料,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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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举办相关培训1次以上。 |
3 |
提供培训讲义、照片等相关材料,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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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禁实”工作方法取得显著成效 |
4 |
提供经验材料,得4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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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27分) |
出台地方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
6 |
出台政府文件得6分,委办局文件得5分,墙改办文件得4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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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征收率 |
6 |
70%以上得6分,60%以上5分,40%以上4分,40%以下不得分。存在减免、缓征基金现象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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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要求返退专项基金 |
5 |
按规定返退80%以上得5分,70%以上4分,60%以上3分,50%以上2分,40%以上1分,40%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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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 |
5 |
累计基金支出量70%以上用于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研发、技术改造等得5分,60%以上4分,50%以上3分,40%以上2分,40%以下不得分。其中2010年起仍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付墙改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的,在以上分值基础上扣3分,不计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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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免专项基金征收情况 |
5 |
以任何形式违规减免专项基金,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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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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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分项 |
已完成城市“禁黏” |
5 |
提供验收材料,已通过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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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城市“禁黏”工作 |
3 |
提供相关文件得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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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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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1.查出问题工程,则为未完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任务,对接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不计分。
2.总分最高100分,对接节能目标评价考核,90分(含)以上为优秀,计2分;80分(含)以上为良好,计1.5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计1分;70分以下为未完成,不计分。
3.提供部分近年来关停或转产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名单。
4.专项基金征收率指标要与抽查项目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