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豫政办〔2012〕3号文质量立省战略重点
工作责任单位任务分解的通知
豫建〔2012〕42号
厅机关各处室:
2012年1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明确质量立省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2〕3号),根据厅领导要求,现将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各责任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作用,明确职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1.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区域、行业总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质量管理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杠杆和导向作用。要结合工作职能,分别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等进行质量分析,向社会发布。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住房保障处
2.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完善质量立省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对省辖市质量立省战略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3.加快推进全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诚信体系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质量诚信系统,实现与全省社会信用系统对接。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尽快实现多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墙体材料改革处
4.加强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构建全省质量、计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搭建反映产品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墙体材料改革处
5.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提高质量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要根据财力可能,逐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加大对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满足质量工作需要。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6.完善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办法,发挥政府奖励的引导示范作用。引导全省各类组织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国际质量管理先进技术和方法,走质量引领发展道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团。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7.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省情的标准化工作发展战略和规划,积极采用国标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我省优势技术或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我省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数量保持在50个以上,新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5个以上、国家与行业标准300个以上,我省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地方标准总数到达1000个以上,全省大宗农产品安全指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科技处 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8.加快构建全省标准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标准化信息资源,加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科技处 墙体材料改革处
9.新建10个以上国家级质检中心和100个左右省级质检中心。依托产业集群布局新建10个以上高水平的国家级质检中心,构建重大基础性先进技术检验检测平台体系。结合全省产业集聚区产业特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工业产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统分结合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平台,形成综合性平台和专业性平台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检验检测平台体系。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10.建立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全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11.加强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逐步建立打击违法行为的统一协调机构,实现产品监管的无缝对接,形成各部门联合行动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建筑管理处 城市建设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