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
公用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城〔2012〕1号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 件
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工作要点
2012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计划的最后一年,认真做好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于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城乡建设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三改造两整治一加强”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以开展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4%,省辖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全省共有12个城市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建设;50%以上的设市城市达到省级或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省辖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按照省政府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各城市要加快项目实施,确保计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一是指导各城市完善城市道路系统,优化城市道路网结构,加快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和改造,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二是推进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城市排涝、排水体系,逐步提高雨水设计重现期标准。加快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减少跑冒滴漏和爆管现象。抓紧做好南水北调受水城市供水配套工程进度和城镇供水设施升级工作,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站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公共供水能力和检测水平。三是推进郑州等11个黄河以北及沿黄城市的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改造,建立健全供热监管机制,完善供热计量实施方案和两部制热价政策,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四是指导各地抓紧编制燃气专业规划,依托西气东输等国家骨干天燃气管道,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和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并逐步实现城市燃气设施向重点镇延伸。五是督促各市加大对环卫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改造敞开式垃圾箱(房),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建立机械化、密闭化、压缩化、数字化的垃圾收集和中转运输系统。六是抓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加快城市水系、公园、游园、湿地公园等建设,合理布局近郊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环城绿化带,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二)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以服务民生、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为平台,以开展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背街小巷整治为重点,全面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规范广告牌匾,治理占道经营,着力解决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板破损、窨井病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加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沿线以及支路等地区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整治。加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达到路平、水畅、设施齐全、环境美化的基本要求。完善道路挖掘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廊,杜绝天天挖沟现象。查处私搭乱建行为,拆除占压燃气、供水、供热管道及水源保护区等违法建筑和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保障城市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等问题,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逐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中心下移的管理格局,基本建立城市市容市貌规范有序、市政设施维护良好、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创建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人居环境奖等为载体,重点抓好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生态园林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0〕129号)和新修订的《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在抓好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省县(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步伐,到2012年年底,2/3以上的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大幅度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提高治污减排效率。一是到2012年底前,2011年中央投资支持我省的92个污水、垃圾项目,如期实现年度建设任务目标。二是督促开封市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抓好郑州市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程,推动洛阳、新乡、焦作等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力争2012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加快全省垃圾处理场渗滤处理站建设,实现渗滤液的达标处理排放。四是推进城市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全省污泥处置项目建设运营工作。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9号文件,充分发挥城市污水处理自动监管平台作用,完善工作台账,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六是加强污水垃圾处理绩效考核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规范正常运营。
(五)加强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行业法制体系。根据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开展专题调研,并起草《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分级养护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修订《河南省园林单位小区标准》、《河南省绿化道标道路、广场标准》,为全省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供工作依据,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
(六)加强市政公用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依法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市场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各城市加强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督察,确保居民用水安全。以争创市政工程金杯奖为载体,加大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完善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规范,积极开展“窗口”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服务质量,树立市政公用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稳定。完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政府对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督查工作,注重原水、制水和输配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城镇供水安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对占压燃气管道、违章操作、违章经营等现象进行查处,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加强供热生产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对城镇供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具体措施
(一)突出重点,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健康发展。加强督查指导,加快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建设水平。以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背街小巷道路设施养护、环卫清扫保洁、规范广告牌匾、治理占道经营,加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沿线等地区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整治。以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深化改革,创新城建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城建投融资体制,全面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运用BT、BOT、TOT等融资模式,扩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规模。多渠道加大城乡建设资金投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调动社会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三)建章立制,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等信息监管体系。定期对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垃圾处理运营情况进行督导,并适时进行通报。建立培训教育机制,提高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技术素质,促进人才教育、培训和交流。健全和完善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事故快报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树立典型,发挥先进城市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精细化管理优秀和先进城市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交流国家和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促进全省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改善。继续培育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示范单位,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