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荐2011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豫建城〔2011〕61号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
2011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部门和广大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各项要求,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促使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充分调动全省园林绿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请各地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园林绿化工作措施得力,制度健全,在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成效显著。
3.注重园林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推动园林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城市绿化建设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热爱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勇于奉献,廉洁奉公,成绩突出。
3.刻苦钻研业务理论,在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体制改革、管理创新,和技术革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
4.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作5年以上。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集体:从全省各市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的基层单位中推荐,省辖市和各直管试点县(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先进集体由省厅统一掌握。
先进个人: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工人,基层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干部中推荐,领导干部总体比例不超过20%(推荐名额见附件l)。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1.各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及工作业绩等进行初审,填报推荐表(附件2、3),一式三份,审查盖章后上报。
2.我厅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四、有关事项
请各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在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报告和推荐表上报我厅城市建设处。相关推荐报表可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城市建设窗口下载。
联 系 人:王 领 丁 鸽
联系电话:(0371)68085560 68080780
电子邮箱:HNYLLH@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新蒲大厦29号1409室
邮政编码:450046
附件:1.全省园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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