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学习新十八谈之引领篇《新型城镇化
引领新辉煌》的通知
豫建〔2011〕18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委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11月15日,《河南日报》刊发了“加快领导方式转变 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 新十八谈之引领篇《新型城镇化 引领新辉煌》,并配发署名何平的评论员文章《引入化境》。该文全面阐释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特征,对新型城镇化为什么要引领、如何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具体举措。全文自始至终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我省城镇化发展模式、存在问题、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前景的深入思考,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站位全局,谋划长远,进一步提升认识,破浪前行,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将起到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指导作用。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把学习该文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结合起来,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详细的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效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相关问题研究,努力破解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谋划好明年的工作,研究制定推动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
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文字稿并视频资料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联系人:李育军
电 话:0371—68080811
E-mail:lyj@hnjs.gov.cn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