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
工程建设标准制订 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1〕47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厅2012年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12年度申报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及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逐步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主编单位应由工商注册地在我省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工程施工特级、一级资质企业以及具有相关技术力量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
三、鼓励专利发明人、科技成果持有者(参与)申报、编制我省工程建设中急需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尚未制定的项目。
四、申报制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应提交立项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标准修订原则上由原标准主编单位申报。
五、申报单位应填写《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可从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经当地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我厅。部属、省属单位申报经单位同意后可直接上报我厅。所有申报项目经我厅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列入2012年度编制(修订)计划。
六、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2月26日。
联系人:胡智慧
联系电话:(0371)68080837(兼传真)
电子信箱:hzh33066@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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