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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1-10-09 00:00 来源:网络 点击数: 

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于2011年8月下旬和10月下旬,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在兰州市、成都市分别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分析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思路和措施。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政策法规;

  (二)总结交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讨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难点;

  (四)讲解研讨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包括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若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设市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四、授课人员

  国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高等院校相关专业领域的教授和专家。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11年8月下旬,兰州市;

  第二期:2011年10月下旬,成都市。

  具体报到地点、日程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汇总表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厅。报名截止时间:第1期为8月16日前,第2期为10月11日前。

  (二)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人员每人培训费800元(不含资料费)。

  (三)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请学员自带一寸照片1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贾国英    

    邮箱:jstjgy@126.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报名回执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报名回执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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