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再次征求《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
处罚裁量标准(2011年修订版)》
和相关制度意见的函
豫建函〔2011〕22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豫政办〔2011〕34号、豫政办〔2011〕35号、豫政法〔2011〕17号等文件要求,省厅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1年修订版)》和《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先行登记保存、罚没物品管理制度》、《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并于七月份征求了各单位意见。省厅根据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标准和制度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草案发给你们(具体内容可登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下载),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务于9月5日前反馈厅法规处。
联系人:郑育哲 孙培永
电 话:68080823
邮 箱:745009147@qq.com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1年修订版)和相关制度(草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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