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
报送时间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1〕19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房产管理局(中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报送时间的通知》(建保规函[2011]21号)要求,经研究,自2011年6月份起,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报送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快报报送时间由下月10日前,调整为本月28日前。
二、快报所指本月,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间。所报进展情况,为自年初至本月25日间的累计工程建设进展。
三、12月份报送自年初至12月31日的累计工程建设进展,报送时间延至次年元月3日前。
四、快报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及报送方式等不变。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