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上报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
有关情况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1〕18号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地产管理局(管理中心):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保规函〔2011〕020号)要求,各市县应于6月底前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以及已开工项目、已竣工项目信息。请各市尽快抓紧落实,将辖区内各市(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问题和建议,于6月24日前书面报厅住房保障处。
联系人:陈崇超
电 话:0371-68085587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