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银企对接项目的通知
豫建〔2012〕12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
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银企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拟于8月上旬联合举办2012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银企对接会。为充分做好银企对接会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银企对接效果,现将银企对接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五类住房城乡建设项目:住房保障项目(包括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镇建设项目。(分类表格见附件)
二、报送安排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12年7月31日前将银企对接项目表(含电子版)报至省厅相关处室:住房保障项目(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报住房保障处;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造项目报城乡规划处;房地产开发项目报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项目报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保障处 李颖 68080859 hnzfbzc@163.com
城乡规划处 韩东 68080852 hnczcgz@163.com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姜鹏飞 68080863 jstfcc@126.com
城市建设处 陶鼎鼎 68080857 hnhjws@126.com
村镇建设处 马运超 68080511 myc96215@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促进银企合作,破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融资难题,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是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求进”总要求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准备。
(二)严格审核。各单位要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初审和筛选,严把审核关,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三)及时上报。本次银企对接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并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要求完成汇总和上报,确保银企对接会准时召开。
附件:1. 河南省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表
2. 河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表
3. 河南省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表
4. 河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表
5. 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
6. 河南省村镇建设项目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