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全省装修装饰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豫建建〔2012〕6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我厅组成督查组,从2012年7月23日开始,对全省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装修装饰行业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增强抓好装修装饰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督导各地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成效。
(三)总结各地装修装饰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全面部署做好全省装修装饰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查时间
督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自2012年7月23日至28日,第二批年底前进行。每个省辖市督查2-3天,省直管县督查1-2天。具体时间及行程由各小组提前通知。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汇报。
(二)了解各地自查工作情况。
(三)抽查施工现场(每个省辖市至少抽查4个在建项目,其中至少有2个为随机确定项目,每个直管县抽查2个项目)。
(四)查阅有关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按照要求提供汇报材料、在建工程清单及相关资料。
(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特别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查组对每个地区督查后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自律、轻车简从。
附件:1. 2012年装修装饰质量安全督查人员及督查城市
2. 2012年装修装饰质量安全督查表
3. 2012年装修装饰质量安全检查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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